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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7 10:00 文本编辑:无 浏览次数:31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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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总工会、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委、国资委、工商联、文联,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党委宣传部,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工商联各行业、基层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市广大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发展职工先进文化,汇聚全市职工群众推动首都发展的强大正能量,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北京市总工会联合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文联等单位共同主办第十一届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职工文化艺术节将在2017年3月至10月面向全市职工群众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

二、工作目标

1.坚持传承与创新,抓基础、树品牌、出精品、重服务,促进全市职工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全面活跃,努力满足不同职工群体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2.以职工文化艺术节为抓手,推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深化,繁荣发展先进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工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3.进一步激发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促进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大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首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大局公转。注重繁荣发展职工文化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在职工中不断深入紧密结合,有效推动工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2.坚持围绕效率创新。注重市级示范项目与基层文化活动紧密结合,研究网络直播等新兴媒体的传播规律,引领和带动职工文化艺术活动的全面活跃。

3.坚持围绕需求服务。注重艺术节比赛活动与开展精准化培训服务紧密结合,搭建职工文化艺术培训服务项目师资库,针对不同层次的职工需求,提供初、中、高级文化项目培训服务。

四、组织机构

    组建第十一届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组织机构,由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文联作为主办单位,组成艺术节组委会。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由宣传教育部、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北京市职工书画协会、北京市职工文化协会、北京市职工文学艺术促进会等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组委会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及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

五、主要内容

(一)市级示范性项目

    依托市总工会直属单位和职工专业协会开展群众基础好、具有代表性的市级示范性项目,分为“劳动”“创新”“贡献”三大版块共10个示范项目(附件2)。最后以文艺汇演的形式向全市职工进行演出展示。

1.“劳动”版块

    以传承劳模精神、弘扬劳动精神为主题,以身边广大职工为主体,展现、歌颂劳动之美。在艺术节期间开展音乐大赛、曲艺(小品)大赛、书画作品征集、摄影作品征集和微电影大赛5个示范项目。

2.“创新”版块

    聚焦“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讲述首都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故事。在艺术节期间开展职工创业创新讲故事大赛、“六创”小故事大赛2个示范项目。

3.“贡献”版块

    展现十八大以来党走过的伟大历程和取得的重大成就,讴歌首都职工贡献首都科学发展的敬业奉献精神。在艺术节期间开展合唱比赛、舞蹈大赛、征文比赛3个示范项目。

    在深入开展市级示范项目的同时,鼓励各基层单位、相关社团围绕职工艺术节的主题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活动,特别是要积极开展面向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80、90后青年职工的文化艺术活动,其中优秀的项目可申报纳入市级示范项目。各市级示范项目将统一使用职工艺术节形象标识,并纳入职工艺术节整体宣传(活动细则及报名表见附件3)。各项活动开展前,组委会还将在市总工会官方网站(www.bjzgh.org)、乐工网(www.bjworkers.org)进行公布,请各基层单位、相关社团及时关注网站。

(二)文化服务工作

1.基层培训辅导服务

    充分发挥劳动人民文化宫、职工书画协会、职工文化协会和职工文学艺术促进会的阵地作用和专业优势,将培训课程与艺术节各项活动有机结合,为基层职工文艺骨干、基层文艺团队和职工文艺爱好者提供合唱、舞蹈、曲艺、书画、摄影等各类专业辅导培训。同时,在全面提升水平的基础上,从基层挖掘一批优秀文艺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在充实北京职工艺术团力量的同时,探索建立首都职工文学艺术培训项目师资库。

2.职工艺术团基层演出活动

    进一步完善北京职工艺术团及各分团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艺术团与基层企业的联系,规范队伍内部管理模式和队伍之间的协调模式,提升艺术团整体演出水平,发挥好对基层职工文化建设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继续坚持立足一线、服务基层,开展公益演出,全年提供演出服务不少于200场,并以劳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为重点,组织专场慰问演出。

各单位对职工艺术团的全年演出需求,由各产业工会、各区总工会进行统一申报。

3.艺术作品的深加工与推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入职工、深入生活,努力创作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服务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组委会将从微电影、原创文学作品征集等项目中精选部分优秀比赛作品进行深加工、再创作,并作为本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的成果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六、活动组织

(一)报名。由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统一推荐,职工个人也可到会员关系所属的工会服务站报名,由工会服务站上报区总工会,纳入各区活动组织范围。

(二)评选。各市级示范活动和比赛原则上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各区总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高等院校工会负责组织。复赛、决赛统一由职工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和各示范项目承办单位共同组织。

(三)活动奖励。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及各项目优胜奖项。文化艺术节各市级示范项目奖项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凡是进入决赛的选手均获优秀奖。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在文化艺术节中的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将另行印发。评选五一文学奖、五一音乐奖、五一书画奖,表彰第十届职工文化艺术节(2015年)以来,由职工创作的具有较高造诣,并在全市职工中形成较大影响力的文学、音乐和书画作品。参评的优秀作品形式包括声乐作品、小说、报告文学、书法、美术等。命名职工艺术家。继续开展“北京职工艺术家”评选命名工作。从参加艺术节声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及文学创作等项目的职工中,评选出一批具有较高艺术造诣、热心职工文化事业、积极服务职工群众,并在推进职工文化发展繁荣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会会员,命名为“北京职工艺术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文化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本系统、本产业、本单位全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广泛吸引职工参与。

(二)精心组织,形成体系。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职工具体需求,创新活动形式和手段,并将艺术节与“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主题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形成有机统一的职工文化建设体系。

(三)巩固成果,夯实基础。阵地和队伍是职工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本届职工艺术节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职工文化阵地的活力,建好建强文艺队伍,充分发挥职工文化示范基地、文艺骨干人才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职工文化活动健康发展。

(四)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工会要充分依托社会媒体、工会媒体资源,围绕艺术节开展主题宣传,尤其是要加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推广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各单位要将活动方案、工作信息和活动总结等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联系人:郭丽华  周怡君

    联系电话:65592588  65592829

 

 

 

 

                                              第十一届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北京市总工会代章)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第十一届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名单.doc

附件2 第十一届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示范性项目活动汇总表.docx

附件3 第十一届职工文化艺术节艺术系列活动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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